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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解读

[2024-06-02 00:59:22] 来源: 编辑:本站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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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解读大家好,关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解读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哪五种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解读

大家好,关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解读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哪五种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

3,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4,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耕地;

5,相邻城镇间、城市组团间和交通干线间绿色隔离带中的耕地。为基本农田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其他零星土地,可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明确规定: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结合土地用途区确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将县级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一步落实到地块。

因此,可以看出,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有密切联系: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样都是主要由耕地构成,都要实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一般都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绝大部分都属于基本农田。同时,二者又有区别:基本农田是地块概念,必须落实到具体地块,一般由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落实,划定到地块;基本农田保护区则是区域概念,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以基本农田为主,但并非都是基本农田,除了基本农田外,还可能有少量零星的一般耕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由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基本农田是耕地是精华,是耕地中最优质、最高产的那一部分,保护基本农田更是提到了一个更高的高度,专门制定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15.46亿亩,基本农田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必须要有特殊、严格的保护措施。

基本农田由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和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两部分组成。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吃饭田"、"保命田"、"永久性耕地"的那部分。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中,规划为在一个阶段内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的耕地。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是什么

我国人口多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始终是我国的一个重大问题。为此,国家专门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以满足我国未来人口和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那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是什么?

1、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2、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3、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6、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7、国家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关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是什么内容的介绍就到这了。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是什么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第十七条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OK,关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解读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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