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年终奖纳税方式要变了这个问题,年终奖纳税方式变了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对低收入阶层没有什么大的影响,比如一般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的,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和过去缴纳的税款没有什么区别。
2.如果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年综合所得超过20万元不到200万元,可能会带来一定影响,在这个区间可能收入越高,对个人所得税税负影响越大。
3.如果个人全年综合所得超过200万元,这个时候对个人所得税税负变化没有多少影响,因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超过200万元,无论奖金是否并入综合所得,基本上个人所得税达到了最高税率45%,即使综合所得再增加,税负水平也不会再变化。
4.因为个人综合所得税负除与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全年综合所得收入有关外,还与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免税收入有关。即使收入在不同区间,由于每个人具体金额不同,可能个人税负水平有一定影响。
简单一句话就是你要缴纳的个税增加了,原本奖金可以单独申报一个年终一次性所得,税率统一为3个点,纳入全年综合所得后税率随收入增加而上涨,你缴纳的个税自然水涨船高。
达到纳税标准的打工人收入会减少,国家税收会增加,要多要少都是政府意志决定,打工人说了不算啊,有什么讨论啊!
高薪行业影响挺大,过去一次性年终奖可以平摊到十二个月一次,可以省个十万八万税
影响就是想让很多高薪的人出国工作了
国家纳税标准咱们言简意赅,对于年终奖来说,大家都是个体收入者,那么我直接说针对于个人收入者(也就是我们的打工人)的个税费率
个税应缴税额=综合收入(税前)-个税起征点(5000)-个税专项扣除(上述六个专项扣除点)-五险一金扣除额=应缴纳税额的基数
我来拿我的工资做一个例子:假如我的2021年1月份工资:
(16120.69元-5000-租房专项扣除1200-我的五险一金)=8000然后这个就计入到全年的累计应纳税额,所以当月应该扣除的就是8000*3%(因为没有超过36000这个额度)
然后2021年2月,我接着累加8000,3月同样累加8000。一直累加到5月份。
就累加到了40000元,这个时候超过36000元的4000元就需要缴纳4000*10%=400的税额,所以当月的我应缴纳的个税就是4000*10%+4000*3%=520元。
不知道大家明白了吗?
两种计税方式差别对于2022年之前(包括2021年),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将年终奖计入某种免税额度,但是从2022年开始,年终奖要计入到最后的纳税额度里面了,所以,如果你是在12月份给你开当月的年终奖的话,如果正好你收到年终奖后从10%这个税率档位超到了20%这个税率(如果年终奖很多的话),那么你就相当于有一部分年终奖就多缴纳了10%的个税。如果更多的话,会从20%变到25%,又多了5%的个税(大几万块呢)。
所以大家应该也是可以听得清楚,其实如果你的平常收入不是很高,就靠年终奖的话,其实你可能一直在3%这个档位缴纳个税。但是从2022年开始,你的年终奖也计入到个税累计额度的话,那么就有可能缴纳到10%这个个税档位,足足多了7%的个税啊!所以说,对平常收入比较低,年终奖高的人,会发现年终奖会多缴纳了好多的个税!
1.原来年终奖金可以选择合并纳入综合所得纳税,或者选择单独计税(年终奖金除以12后对应的税率)。
2.明年起,只能合并纳税综合所得纳税,总体上,会增加个人税负。会抵消前几年个税改革降低税负的效果。
3.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进行研究
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就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2021年年终奖年内发、年后发,到手奖金可能差上万元!有人说,新的计税方式就是多交税,其实未必啊。
事关每个人的收入,这年终奖究竟如何计算的?
2021年之内发,年终奖依旧按照一次性奖金计算,也就是说年终奖是单独计税的。
而2022年,年终奖会纳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有人说,这种计税方式就是多交税,其实未必啊。
举个简单例子。
王二2021年薪金所得一共是12万,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可以扣除的费用一年是36000,年终奖金是8万。
如果2021年内把奖金发了,还适用于独立计税政策。
按照年终奖计税办法,应纳税额=8000010%-210=7790元。
全年综合所得部分应纳税所得额=120000--36000-60000=24000。
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可知,适用的税率是3%,应纳税额=240003%=720元。
全年总应纳税额=7790+720=8510元
若2021年年终在2022年1月份或者之后的某个月份发放,则按照新规定,合并到综合所得计算,不再单独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
我们看下如何计算:
全年综合所得部分应纳税所得额=120000+80000-36000-60000=104000元。
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看,适用的税率是10%。
应纳税总额=104000*10%-2520=7880元。
这种情况下,某人的年终奖反而是并入计算后,缴纳的更少了,节省了600多元。
其实,无论是哪种计算方式,因为税种采用的是阶梯计税方式,都会有一个临界点,也就是界点以内,没有影响,或者还节省了税。界点以外,可能就是要多交税。
按一次性奖金计算和合并计算的界点是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年终奖)是36000。
当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年终奖)大于等于0小于等于36000,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与单独计算年终奖和综合所得的个税,二者计算税负无明显变化,对收入影响不大或者无影响,就如同我前面那个例子,也就600多块的差别,有的甚至没啥差别。
而当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年终奖)大于36000时,原先一些高收入人群会将全年收入拆分,一部分当做每月工资,一部分当做年终奖,达到节税目的。新的政策下,这种现象就会被杜绝,对于这部分人来说,是税负增加了,收入缩水了。
其实,直白一点说,从节税的角度考虑,在2021年之前,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选择合并纳税,自己到手的工资多。
特别是在个税可以返还的情况下,因为个税返还包含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而一次性年终奖金不包括在退税之内。
而对于高收入人群,全年收入拆分为工资和年终奖比较合适,分开纳税比较划算,因为高收入人群不存在退税,而且还要补税。
比如,李四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万,年终奖10万元。
在2021年之前,年度一次性奖金应缴个人所得税:10万*10%-2520=7480
个税=12万10%-2520=9480
总额:7480+9490=16960
2022年,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后
全年纳税(12万+10万)*20%-16920=27080元
两相对比:27080—16960=10120
也就是说,像李四这类高收入人群,年终奖纳入当年综合所得后,交的税多了,有的甚至是少拿一万以上。
其实,把年终奖合并纳税的政策,早在2019年就提出来了,只是有三年过渡期。
国家之所以提出来这个政策,也是有自己考量的因为两个人全年总收入一样(税前),但因为发放工资和年终奖采取的纳税形式不一样时,两个人最终拿到手的税后收入是有差别的。
统一标准后,也是一种公平吧。
当然,对于那些收入特别高的,比如年薪200万以上的,无论哪种方式,影响也是不大的。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不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则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义务人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那么纳税人可以选择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综合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选择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计算:
第一步,计算换算后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步,确定适用税率。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三步,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2022年11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50000元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选择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那么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12=4166.67元。
第二步,确定适用税率。对应按月换算后的税率表,由于4166.67在3000元至12000元之间,所以级数为2,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为50000×10%-210=4790元。
需要注意的是: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是否并入全年综合所得,由纳税人自己选择。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该选择全年纳税相对比较少的方法。因为该政策的出台,就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
3、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目前延至2023年底。
4、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6、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为了与新法实施前的一系列政策做好过渡衔接,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
(2018)164号文件,其中就明确了对于年终一次性奖金收入的个税问题。
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个人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收入,可以选择单独计算,适用月度税率表,也可以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文件原文是这样规定的:
文件也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一并计算全年应纳个税。
这里就留出了税收筹划的空间了。
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到底是选择单独计算年终奖的个税,还是并入全年工资一起算个税,这要看实际情况。
一般来说,高收入者要单独计算年终奖的个税更划算,而对低收入者来说,最好是并入全年工资薪金一起计算个税,这样能少交不少个税。
因为低收入者本身工资不高,在平常月份领工资的时候,不能充分把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充分抵扣掉,只有把年终一次性奖金收入合并计算,才能更加充分抵扣。
一、如何界定全年一次性奖金?
按照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这个界定仍然参考原来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相关条款,其实就是两个标准:
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一次性奖金适用优惠政策只允许采用一次。
二、一次性奖金如何适用优惠政策缴纳个税?
这好像不是个问题,以前怎么交现在还怎么交。其实这次财税[2018]164号文还是做了较大改变:
1、基本计算模式不变
一次性奖金的模式是先将奖金除以12,按照商数在税率表中查询属于哪一档适用税率,然后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新文件老文件中,基本模式都不变。
2、所得税率表发生变化
2019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适用的税率表重新更新为: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3、无需比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是否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国税发[2005]9号文件中在计算一次性奖金个税时,需要比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是否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如果是的,计算方法发生变化: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财税[2018]164号文明确提出将国税发[2005]9号文件对应的这一条废止,因此,新的个税优惠方法计算中,不需要考虑当月工资是否低于费用扣除额,这一条特别需要注意。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照本通知第一条第
(一)项执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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